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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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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抓好结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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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发
[2001]22号
城市规划区内修建民用建筑项目,都要按规定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符合建设地下室的都必须无条件建地下室,确因地质条件不适合建地下室的必须依法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实行统一易地建设。计划、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要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搞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管理工作,未经人民防空部门的审批,建设、消防等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
中共延边州委、州人民政府、 延边军分区
图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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